年11月(年11月1日0时至11月30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3种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新生儿破伤风、炭疽、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人感染H7N9流感、流行性乙型脑炎、脊髓灰质炎、钩端螺旋体病、登革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白喉10种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6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例,死亡28例。
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肺结核、梅毒、淋病、痢疾,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6.78%。
●丙类传染病中除丝虫病、麻风病、黑热病、包虫病4种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7种例,无死亡病例报告。
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其它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流行性腮腺炎,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0.02%。
温馨提示
冬季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流行性腮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易发,请广大城乡居民注意御寒保暖,取暖要采取正确方式,防止一氧化碳中毒。
安徽省年11月法定传染病发病数、死亡统计表
注:1.病毒性肝炎发病数和死亡数分别为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未分型肝炎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的合计
2.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转自健康安徽HealthyAnhui